以前小編輯還是個死小鬼的時候,
因為童話故事看太多了,
一直嚮往那種──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──這種鬼結局,
在我被老頭子用暴力管的死死,
導致最叛逆的行為只能是偷偷摸摸的租幾本小說漫畫,
深陷在不可能的幻想中度過我那慘澹的青少年時,
我還夢想著以後要有一個愛我的男人,
一個我親手打造的完美家庭……
只是,
當我從幻想中走出來之後,
我看清楚了週遭的現實,
我才慢慢發覺到──
王子跟公主可以幸福快樂是因為他們半夜不用討論誰要起來餵奶,
也不需要一聽到星期六油價要漲而趁著星期五去跟著車龍擠,
總裁是會跟祕書小姐在一起,
不過多半秘書小姐當的是情婦,
世家子弟的門當戶對,
除了金錢外更有著學歷上的要求,
那種念到高中的小麻雀是飛不到鳳凰窩的,
而我,
在三根指頭寥寥可數的戀愛次數中,
更是發現──與其結婚生子,
我還是比較適合當個養了一堆貓的cats lady。
不過,
因為歐巴桑需要八卦來滋潤無聊的生活,
所以我從不對週遭友人鼓吹單身萬歲,
想從窺伺別人的感情生活來滿足我變態的八卦慾望,
然後,
我發現了一個奇妙的結論──
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的最終目的,
就是要互相折磨……
聳動?
偏激?
我一點都不這麼認為,
範例一:
我親愛的室友
她跟他家男人以週為單位,
每逢週末必吵架,
從週五開始到週日結束,
每星期每星期重複的同樣的戲碼,
這戲碼已經演了3年了,
我看過她歇斯底里大吼大哭的模樣,
也看過她男友猙獰的面孔讓我誤以為室友遭到暴力對待,
吵完之後我嚇的想報警,
他們卻沒事,
我很佩服他們,
這樣的鬼戲可以重複三年而不厭倦,
這不是以折磨對方為樂,
那還是什麼??
範例二:
A友人
她跟男友交往了快十年,
吵架除了次數多,
說話也狠到讓人覺得不可思議,
兩人分分合合很多次,
不過都不了了之,
最近一次的分手,
在昨天宣告失敗,
基本上,
根據她的形容,
要是我身邊是這種只想折了我的翅膀要我一輩子聽他、依附他的男人,
就算他病的快死,
我也只會請他家人帶他去看病,
溫柔?
我的寶貝貓跟我媽更需要!
但,
A選擇心軟,
可想而知恐怖的吵架輪迴又要開始,
他們選擇這種方式的用意,
除了互相折磨外,
我也找不出另外一種。
範例三:
我的父母
如果說,
要追究我拒婚的原因,
這兩位功不可沒──
他們各自有各自堅持的英雄主義,
假扮著心不甘情不願的悲劇英雄,
這分不甘常常化作突如其來的怒火,
燃燒自己也燃燒別人,
在這齣劇中,
一位扮演莫名奇妙的弱者,
一位扮演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瘋子,
他們的共同點是,
喜歡踩對方的痛處,
卻又不願意放對方自由,
就像兩隻隨時張揚起刺的刺蝟,
以發起攻擊對方為目的,
讓戰火隨時隨處在肆虐,
這種折磨,
連旁觀者看了都痛苦──
我不能說沒有幸福快樂的伴侶,
但,
那又有多少?
真正的愛,
是希望對方快樂,
對方的幸福就是你的幸福,
這是我們都知道的道理,
但是又有多少人可以制止住心底,
那個名為控制慾的怪獸?
又有多少人可以剋制住那種用自己的主觀看世界的自私心理?
在這樣情況下在一起的兩人,
除了互相折磨外,
又能給對方什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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