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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小編輯還是個死小鬼的時候,

因為童話故事看太多了,

一直嚮往那種──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──這種鬼結局,

在我被老頭子用暴力管的死死,

導致最叛逆的行為只能是偷偷摸摸的租幾本小說漫畫,

深陷在不可能的幻想中度過我那慘澹的青少年時,

我還夢想著以後要有一個愛我的男人,

一個我親手打造的完美家庭……

只是,

當我從幻想中走出來之後,

我看清楚了週遭的現實,

我才慢慢發覺到──

王子跟公主可以幸福快樂是因為他們半夜不用討論誰要起來餵奶,

也不需要一聽到星期六油價要漲而趁著星期五去跟著車龍擠,

總裁是會跟祕書小姐在一起,

不過多半秘書小姐當的是情婦,

世家子弟的門當戶對,

除了金錢外更有著學歷上的要求,

那種念到高中的小麻雀是飛不到鳳凰窩的,

而我,

在三根指頭寥寥可數的戀愛次數中,

更是發現──與其結婚生子,

我還是比較適合當個養了一堆貓的cats lady

 

不過,

因為歐巴桑需要八卦來滋潤無聊的生活,

所以我從不對週遭友人鼓吹單身萬歲,

想從窺伺別人的感情生活來滿足我變態的八卦慾望,

然後,

我發現了一個奇妙的結論──

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的最終目的,

就是要互相折磨……

聳動?

偏激?

我一點都不這麼認為,

範例一:

我親愛的室友

她跟他家男人以週為單位,

每逢週末必吵架,

從週五開始到週日結束,

每星期每星期重複的同樣的戲碼,

這戲碼已經演了3年了,

我看過她歇斯底里大吼大哭的模樣,

也看過她男友猙獰的面孔讓我誤以為室友遭到暴力對待,

吵完之後我嚇的想報警,

他們卻沒事,

我很佩服他們,

這樣的鬼戲可以重複三年而不厭倦,

這不是以折磨對方為樂,

那還是什麼??

 

範例二:

A友人

她跟男友交往了快十年,

吵架除了次數多,

說話也狠到讓人覺得不可思議,

兩人分分合合很多次,

不過都不了了之,

最近一次的分手,

在昨天宣告失敗,

基本上,

根據她的形容,

要是我身邊是這種只想折了我的翅膀要我一輩子聽他、依附他的男人,

就算他病的快死,

我也只會請他家人帶他去看病,

溫柔?

我的寶貝貓跟我媽更需要!

但,

A選擇心軟,

可想而知恐怖的吵架輪迴又要開始,

他們選擇這種方式的用意,

除了互相折磨外,

我也找不出另外一種。

 

範例三:

我的父母

如果說,

要追究我拒婚的原因,

這兩位功不可沒──

他們各自有各自堅持的英雄主義,

假扮著心不甘情不願的悲劇英雄,

這分不甘常常化作突如其來的怒火,

燃燒自己也燃燒別人,

在這齣劇中,

一位扮演莫名奇妙的弱者,

一位扮演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瘋子,

他們的共同點是,

喜歡踩對方的痛處,

卻又不願意放對方自由,

就像兩隻隨時張揚起刺的刺蝟,

以發起攻擊對方為目的,

讓戰火隨時隨處在肆虐,

這種折磨,

連旁觀者看了都痛苦──

 

我不能說沒有幸福快樂的伴侶,

但,

那又有多少?

真正的愛,

是希望對方快樂,

對方的幸福就是你的幸福,

這是我們都知道的道理,

但是又有多少人可以制止住心底,

那個名為控制慾的怪獸?

又有多少人可以剋制住那種用自己的主觀看世界的自私心理?

在這樣情況下在一起的兩人,

除了互相折磨外,

又能給對方什麼呢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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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奇人異事觀察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